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186号)要求,经组织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评选出2018年省级本科教学名师50名,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遴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对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辽宁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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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拟确定人选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