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函[2018]471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165号)精神,经组织高校申报,网上公示, 现确定2018年度省级教改立项项目1245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项目共1245项,其中,各高校限额内项目923项(名单见附件1);开展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委托项目305项(名单见附件2);针对我省高等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委托部分高校开展委托项目17项(名单见附件3)。
二、项目管理
1.省级本科教改一般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别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一般项目按照《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实行两级管理,各高校和学术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2.省级本科教改专项项目由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负责管理。
3.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度,项目主持人要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经学校或学术组织主任委员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各高校和学术组织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2.各项目要在30日内召开项目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各项目要注重突出创新性、实效性,项目组成员要充分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附件:
1.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般项目
2.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
3.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委托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6日